问题 | 展览摄影作品侵犯肖像权吗 |
释义 | 展览摄影作品侵犯肖像权吗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通则》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如果展览在没有取得他人同意并授权的情况下就将照片进行展览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是一种违法行为,反之则不是侵权行为。 《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 看完本文之后,对于摄影作品是否侵犯肖像权大家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实际中我们经常会遇到的情况,在一些属于侵权行为的当事人就要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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