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法官回避交给谁 |
释义 | 申请法官回避交给谁 可以向办案法官提出,他会将申请提交院长决定,也可以直接邮寄给院长。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大家对于申请法官回避交给谁的问题都清楚了吧。在实际中,需要进行申请的人就要根据相关的规定来进行办理,才能更好的进行申请法官回避,并且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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