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二审开庭吗 |
释义 | 刑事案件二审开庭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一十八条的规定,两类二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 一是经审查,认为原判明显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发回重审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二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的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情形,需要发回重审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刑事案件二审是否会开庭审理的法律知识。当然,这里只介绍了一些,如果您的情况不一样,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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