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上规定欠条有时效吗? |
释义 | 在我们日常经济生活中,欠条与借条是民间借贷的两种重要凭证形式。一些借贷纠纷往往也是因为借条或者欠条的的书写不规范、表述不严谨或是时间期限模糊等所引发。为此我们有必要对与此相关的法律规定和一些书面注意事项有所掌握。首先我们先来了解法律上规定欠条有时效吗? 一、欠条时效法律规定 欠条属于经济纠纷。 债权的诉讼时效是3年,即向法院申请保护其权利的期限,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断。 欠条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为还款日期开始之后3年内。 欠条未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为自最后一次催告后3年内。 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话,如果他没有还款,那么你可以去法院申请执行。 但是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你就要经常要求其还款,这里要注意你最好要有证人可以证明你去催他还款过,带个人一起什么的都行,这样可以把诉讼时效后延,而且即使到法院你也可以多一个证据。 《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欠条、借条的写法应当注意: 1、借条或欠条的内容应该完善:一张完整的欠条或借条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借款(物)、欠款的原因; (2)借款、欠款的准确数额,借物的名称、数量,金额应用大写表示; (3)借款(物)的归还时间、欠款的付清期限应明确; (4)违约责任要写清楚,如利息等; (5)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2、字里行间应当紧凑,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间。 3、一定要搞清借款人或欠款人的真实身份,最好留下借款人或者欠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在借条和欠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4、签名应当真实,应当当面书立,防止借款人或欠条书立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5、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估计”、“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许”等等;含义要清晰明确。笔者碰到很多人这么写借条:“a借b壹万元”,从字面上分析让人糊涂,到底是a借了b的钱还是b借了a的钱呢?其实写清楚并不难,比如可以写“a借给b壹万元”或者“a向b借壹万元”就不会产生歧义。 6、还款时间直接关系到诉讼时效的问题,需要注意写法。 7、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签章,但现实中也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8、数字一定要有大写。可以只写大写的数额,最好是大小写对应,这样就不容易被修改了。如果只写阿拉伯数字1234567890,很容易被添加和修改。再有就是技术层面的注意事项了:举例说“130000元人民币”,尽量不要写成“拾叁万元人民币”,而要写成“壹拾叁万元人民币”,目的也是为了防止被修改成“x拾叁万元人民币”。 可以看出欠条时效其实质是债权时效,根据2017年新通过的民法总则的规定其基本时效是3年。一般来说,时效过了是可以拒绝还款,因为法律规定了义务人的抗辩权。但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们还是需要做一个守信用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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