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医务人员“走穴”发生医疗事故如何处理
释义
    医务人员“走穴”导致医疗事故如何处理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1条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出现此情况不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如果医务人员未经单位批准,私自在其他医疗机构从事诊疗活动发生医疗事故的,其所属单位不承担责任,而由当事人与聘请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时就要认清是否是兼职行为,一般来说医疗单位之间的会诊,卫生支农、卫生下乡活动,政府组织的医疗队都属于,正常的医疗活动,而非兼职行为。如果在非职责范围和职责岗位,如业余或者退休人员,无偿为人民群众进行诊疗护理活动,或于紧急情况下抢救危重病人而发生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一般不应追究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5 23: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