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三个月严重吗 |
释义 | 监视居住三个月严重吗 监视居住三个月严不严重没有肯定的说法。 相关法律知识 《刑诉法》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对于这个问题大家都清楚了吧。监视居住三个月并不算严重,但是也会被限制一定的人生自由。因此,我们一定要遵守好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更好的进行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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