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应该满足什么条件? |
释义 | 一、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应该满足什么条件?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应该满足配售的股份比例不得超过原有股份30%的比例等条件,由于股东增加出资是一种常见的方式,所以对于公司在发行股票时,原有的股东够吗股票的行为本身不会被限制,但是为了避免其成为控股股东,其购买的比例会受限。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除符合本章第一节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二)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三)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 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二、 公司配股条件 (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募集资金使用效果良好,本次配股距前次发行间隔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以上; (2)公司上市超过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最近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 (3)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4)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后,公司预测的净资产收益率应达到或超过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 (5)配售的股票限于普通股,配售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6)公司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该公司前一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其股份总数的30%,公司将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技改项目的,可不受30%比例的限制。公司发行新股时按股东所持股份数以持价(低于市价)分配认股。配股的一大特点,就是新股的价格是按照发行公告发布时的股票市价作一定的折价处理来确定的。所折价格是为了鼓励股东出价认购。当市场环境不稳定的时候,确定配股价是非常困难的。在正常情况下,新股发行的价格按发行配股公告时股票市场价格折价10%到25%。理论上的除权价格是增股发行公告前股票与新股的加权平均价格,它应该是新股配售后的股票价格。 配股不是分红分红是上市公司对股东投资的回报,它的特征为:上市公司是付出者,股东是收获者,且股东收获的是上市公司的经营利润,所以分红是建立在上市公司经营盈利的基础之上的,没有利润就没有红利可分。上市公司的分红通常有两种形式,其一是送现金红利,即上市公司将在某一阶段(一般是一年)的部分盈利以现金方式返给股东,从而对股东的投资予以回报;另外就是送红股,即公司将应给股东的现金红利转化成资本金,以扩大生产经营,来年再给股东回报。而配股并不建立在盈利的基础上,只要股东情愿,即使上市公司的经营发生亏损也可以配股,上市公司是索取者,股东是是付出者。股东追加投资,股份公司得到资金以充实资本。配股后虽然股东持有的股票增多了,但它不是公司给股民投资的回报,而是追加投资后的一种凭证。配股就是行使配股权,有偿得到红股,要按一定比例以一定的价格购买股票,就是说要得到更多的股票还要自掏腰包.配股除权后,填权还是贴权,要注意市场的氛围.在牛市中,配股后,填权的机会比较大,低价买入的股票就可能有更大的收益. 如果大势走弱,出现除权后股价跌破配股价,那么会损失惨重.如果可以在市场中用比配股价还低的价格买到股票,配股就没有意义. 配股操作如同平时买股票,只要按照配股价和应配股数,填买单即可,没有配股权证一说。(7)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8)采用代销方式 (9)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在我国只有上市类型的公司才可以配股,并且其在提出配股的请求之时,一定要先确定自己确实是满足条件的,对于在配股前与其他的公司或者是公民个人之间存在纠纷的,不得进行配股的行为,若是原来的股东想要参与股份购买,也是可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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