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医疗过错致人死亡纠纷案例
释义
    尊敬的各位专家:四川守信律师事务所,受赖某家属的委托并点名杜-林律师代理其诉某县人民医院因医疗行为致人身损害一案。接受委托后,本人查阅了大量医学著述,认真研究了病历资料,现就院方在治疗过程中的过错及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专家鉴定时参考:一、该院在作胆肠吻合术时,没有手术指征。众所周知,作胆肠吻合术的根本手术指征是胆总管下段不通,换句话说,只要胆总管下断通畅便不能作胆肠吻合术。首先:该院误诊术前,即2004年3月14日,手术知情同意书记载了,壶腹周围因癌的凝问诊断,而次日在术中又补签了一份手术同意书以壶腹周围癌的明确诊断为由,改剖腹探查术为胆肠吻合术。可是时至今日,包括某县人民医院、绵阳市中心医院等均未有支持该诊断的依据,而绵阳市中心医院的病程记录中有“未发现癌变”的记载。故,某县人民医院确属误诊。其次,作胆肠吻合属误治如前所述,胆总管下段不通,是作胆肠吻合的根本条件,即使赖某患有壶腹周围癌,也只有在因癌变压迫而致胆总管不通畅,并且无法切除肿瘤时,才能作该手术。换句话说,因壶腹周围癌压迫胆总管下段只要能够切除肿瘤,则不能做胆肠吻合术。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6 12:5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