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机关公开承诺的奖励不到位,怎样追讨 |
释义 | 什么是行政承诺 行政承诺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通过公开的方式对社会作出许诺,相对人完成了其在承诺中指定的行为后给予一定奖励的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管理目的,采取这种对社会公开承诺的方式来推动管理目的的优质实现。但现实中由于行政机关不履行承诺拒绝奖励,请求法院判令行政机关兑现奖励而引发的纠纷日渐增多。 行政机关公开承诺的奖励不到位,怎样追讨 当事人如果遇到关于行政机关公开承诺奖励不到位的情况,应了解行政机关这种行为是属于什么行为。一般来说,基于行政机关的承诺以及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你应该获得奖金,而对方拒绝兑现,属于侵犯了你应得的财产利益。作为当事人是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维权。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因此,遇到类似的情况您可以向作出奖励承诺的行政机关上一级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得不到解决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追讨,不能纵容行政机关做出知法犯法的事。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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