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生子女方抚养公证如何办理 |
释义 | 未婚生子女方抚养公证如何办理 没结婚证办不了公证,但是实际上这种情况不需要公证,只需两方签订协议,只要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虽未经过公证但仍受法律保护。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第九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我们经常在说孩子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所以对于子女由谁抚养如何抚养等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法律是做出明确规定的。子女抚养的问题一般还是夫妻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起诉至法院由法院裁决,如果在这方面有问题建议咨询相关专业律师,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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