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爷爷房子给孙子遗嘱怎么写 |
释义 | 一、爷爷房子给孙子遗嘱怎么写? 房产遗嘱格式范本 立遗嘱人:xxx,女,x岁,x省xx市xx区人,住x省xx市xx区x号。 我今年x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可能发生意外,故立此遗嘱,表示我对自己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x省xx市xx区x号房产是我的财产,由xx继承此房产; ......(省略) 以上是我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执行人:xx. 本遗嘱一式三份,分别有xx、xx、x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xx(盖章、按手印) 见证人:xx(签名盖章) x(签名盖章) 二、哪些遗嘱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老人有哪些立遗嘱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爷爷可以在遗嘱中指定孙子是遗产房的继承人,但这样的分配方案必须是老人自己做出的决定,如果是孙子或其他人强迫老人这样立遗嘱的话,受到他人的强迫写的遗嘱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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