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释义
    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经济补偿金?
    律师解答:
    参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
    附录:
    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1]249号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请示》(浙劳社仲[2001]259号)收悉。经商最高人民法院,现答复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该规定中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6 2:4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