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做好地役权登记情况 |
释义 | 怎样做好地役权登记情况 在房屋上设立地役权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 一、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地役权合同; (四)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五)其他必要材料。 二、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地役权设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将有关事项记载于需役地和供役地房屋登记簿,并可将地役权合同附于供役地和需役地房屋登记簿。 三、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登记证明; (四)证明地役权发生变更、转移或者消灭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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