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外嫁女”是否有权分配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
释义
    一、“外嫁女”是否有权分配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
    外嫁女本身户籍还在娘家所在村集体,自出生时就登记在其父母名下的户口簿上,依照法律规定,是具有娘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这种成员资格本质上属于一种民事身份权,与自身财产权益密切相关,也直接决定了该成员能否参与分配本村集体财产利益。
    外嫁女的户籍在父母所在村集体,所承包土地也在该村,享有本村集体成员资格。只是因为结婚而可能不继续生活在该村,但并不能说因此而否认其村集体成员资格。相反,其村集体成员资格不能被随意剥夺、侵害。村集体成员享有的补偿分配利益,外嫁女有权获得其应得的份额。
    二、外嫁女能否分的征地补偿款情况
    1、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情况
    应当取得征地补偿款。因为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出嫁女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权,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
    2、出嫁后户口迁入小城镇的情况
    也有权取得征地补偿款。因为国务院文件精神鼓历和支持而进城镇的,该文件特别提到:对进镇落户的农民,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
    3、出嫁后户口迁入大城市后的情况
    不能分得征地补偿款。出嫁女已经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也不能分得征地补偿款了。
    4、出嫁后户口迁入其他村的情况
    无法分得征地补偿款。因为户籍迁出,出嫁女在婆家已经取得土地,娘家土地被收回。所以丧失了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13:5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