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的主体是国家,而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可以是个人、集体或者单位等。当然,我们可以通过出售土地、互相交换和赠送给对方等方法转让土地的使用权。我国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标准一般情况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下面请让法律咨询网带大家了解一下相关知识。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概念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标准 犯本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认定 1、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 土地管理法规,是指以《土地管理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土地管理法规。如《土地管理法》(1988年12月29日通过)、《国务院关于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批准权限的通知》、《城镇国家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 2、必须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土地管理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认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 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埋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3、所谓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指将土地使用权非法出卖给他人,或者为了出卖而向他人收买、租借土地使用权等,有的是明码标价予以出卖;有的则是以某种形式掩盖其土地的买卖,如明里购买他人的厂房,暗里则是购买厂房所占地的土地使用权;借买他人住宅之名行占他人住宅基地使用权之实等。 4、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属情节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行为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数量较大的;牟取非法利益较大的;造成土地严重破坏或荒芜的;等等。 由此可见,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一定要合法合规,签订正式的转让合同,遵守土地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办理过户登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标准上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不同分为有期徒刑或拘役三年以下和三年以上七年以下,两者并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金。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是违法行为,触犯法律也必将受到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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