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死亡赔偿金的标准是如何的 |
释义 | 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5条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8条第一款第(五)项更明确规定了“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 赔偿要点 一、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 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根据审查确定的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情况分别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有关标准进行计算。 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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