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是否要办公证 |
释义 | 一、二手房买卖是否要办公证 普通的二手房买卖不是必须要公证,是否公证主要看个人意见。但是,公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风险,起到督促双方履行合同,保护双方利益的作用。但是,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以下情况是必须要进行公证的: 第一,根据规定,在房屋交易进行签约、面签、过户等环节时如果卖方不能到场需委托他人,此时需要办理委托公证。 第二,房屋产权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的,一般先由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由监护人办理监护公证,之后进行房屋买卖。 第三,如果所交易的二手房是被继承的财产,无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需要通过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之后携带相关资料才能办理房屋过户,然后才能出卖。 二、公证处办理公证范围的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公证不是二手房买卖的法定环节,但是公证能够加强买卖合同的效力,对买卖双方都具有更强的约束力,一旦其中某一方发生违约,经过公正的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省略诉讼环节而直接申请执行。如果需要更多信息,请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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