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法院罚金是怎么交 |
释义 | 一、醉驾法院罚金是怎么交 《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醉驾的处罚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即为醉驾。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酒后驾车处罚规定: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以上就是关于醉驾后的罚金缴纳的法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或一次性缴纳罚金或者可分期缴纳,如果期满还没有缴纳的,可强制执行。不管是酒驾和醉驾,都是小编不能同意的,希望大家高高兴兴地出门,平平安安地回来。如果你还有其它问题,可在我们法律咨询网继续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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