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是去世时才生效吗 |
释义 | 遗嘱是去世时才生效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是的,遗嘱是在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按照《继承法》第19条,第22条以及《民法通则》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遗嘱具备下列实质要件的,才能有效。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才能够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即具有遗嘱能力。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指遗嘱内容必须与遗嘱人关于处分其遗产的内在真实意志相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遗嘱和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我国的遗嘱继承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遗嘱无效。 4、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是遗嘱人指定他人承受其个人财产的法律行为,对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人无权处分。因此,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这部分无效。如果丈夫以遗嘱处分了夫妻共有的财产,就侵犯了妻子的个人财产所有权。 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必留份】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肯定是立遗嘱人在死亡之后它才会生效,如果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话,也有权对自己立下来的遗嘱进行更改,不一定非得要固定它。遗嘱什么时候立、立遗嘱的具体要求是什么,在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应该要积极找法律咨询网律师帮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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