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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自愿同居后女方告强奸罪成立吗
释义
    自愿同居后女方告强奸罪成立吗
    不成立,自愿行为不能告强奸。
    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以明知妇女是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意志的精神病人或有严重痴呆的人而与之性交的人,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和被害妇女是否表示“同意”或“反抗”,都应视为违背妇女意志,构成强奸罪;对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妇女在精神病没有发作期间同意与之发生性交行为的,不构成强奸罪;对确实不知道妇女是青春型精神病患者,在妇女的勾引下与之发生性交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对确实不知道妇女患有较轻微的痴呆症,在女方自愿或者在女方主动要求下与之发生性交行为的,不宜以犯罪论处。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如果女性是自愿同居的,那么女方告强奸罪是不会成立的,强奸罪必须是违背妇女的意志,和对方强行发生关系,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强奸的话也不能进行定罪,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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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3:3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