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法规定猥亵和强奸未成年怎么处罚 按照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进行处罚。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加害者以权威、暴力、金钱或甜言蜜语,引诱胁迫未成年人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在性方面造成对受害人的伤害的行为。此类性关系的活动包括:猥亵、乱伦、强暴、性交易、媒介卖淫等等。 包括《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的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嫖宿幼女罪等。 在中国,对未成年人实施奸淫、猥亵,诱骗、组织、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虽然在整个刑事犯罪案件中所占比例不高,但是这些犯罪给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 刑法上对于猥亵和强奸未成年人的处罚是做了明确规定,但现实生活中关于猥亵和强奸未成年人判刑或是处罚的力度都偏小。刑法规定猥亵和强奸未成年处罚或是面对猥亵和强奸未成年嫌疑应该要怎么样处理他,可以找法律咨询网律师进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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