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云南昆明打黑公开宣判的意义是什么? |
释义 | 一、云南昆明打黑公开宣判的意义是什么? 1、可以带动合议、辩护、回避等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 2、有助于人民法院客观全面地查明案情和正确地处理案件,提高办案质量。 3、可以密切法院同群众的关系,增强审判人员的责任感,防止发生违法乱纪现象。 4、可以充分发挥审判的教育作用。 二、简介 法院审判案件公开进行的诉讼原则。开庭时间、地点对外公开,允许公众旁听和新闻记者采访。审判公开原则最早为资产阶级启蒙学者所提出,以反对封建司法中的秘密审判、私设法庭、专横擅断。后为各国普遍采用。在中国,依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下列情况不公开审判: (1)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案件,一律不公开。 (2)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一律不公开;16岁以上未满18岁的,一般也不公开。 (3)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上述案件不论是否公开审理,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公开审判是相对于秘密审判而言的。公开审判取代秘密审判是诉讼制度文明进步的表现。在封建专制社会,审判多在秘密状态下进行,审判过程不仅不公之于众,甚至在当事人之间也相互隔离。秘密审判的不合理性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受到进步思想家的猛烈批判。随着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公开审判制度逐渐成为现代各国的一项重要诉讼制度。 三、依据 在中国,各级人民法院实行公开审判制度的法律依据主要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2)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3)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会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我国的司法机关会在发生了违法行为以后,对犯罪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如果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后证据后,公诉机关是会对犯罪嫌疑人提出公诉的,在进行公诉时也是会进行公开审判和宣判的,如果案件涉及到未成年人犯罪以及国家机密和隐私方面可以不进行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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