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是多久? |
释义 | 缓刑即暂缓执行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缓刑适用于哪些情况?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是多久?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详情请看下文。 缓刑的适用对象: 其一是缓刑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缓刑考验期 根据我国刑法第73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即使对犯罪人已先行羁押,羁押的期间也不计算在缓刑考验期限的时间之内,更不能将先行羁押的期间折抵缓刑考验的时间。 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有期徒刑缓刑的相关规定,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相关规定,违反考验期义务的,应当撤销缓刑,原判刑罚继续执行,如若遵守相关规定,则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希望上述内容能够帮到你,谢谢浏览! 数罪并罚能否适用缓刑? 缓刑期间又犯罪怎么处理? 取保候审是适用缓刑的决定因素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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