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修正案九死刑缓期执行有哪些新规定 |
释义 | 【为您推荐】江干区律师 ? 安吉县律师 ? 舒城县律师 ? 台山市律师 ? 四会律师 ? 东台市律师 ? 温江区律师 ?? 刑法修正案(九)颁布以来一直受到社会的关注,而且在正式实施之后也受到社会的一致好评。刑法修正案(九)希望将社会主义人文关怀的精神传递给每一位公民,所以在量刑方面对很多地方都进行了修改。比如说死刑缓期执行,对于死刑缓期执行其实很多人并不是非常的了解,死刑缓期执行可以说是给那些重刑犯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那么刑法修正案九死刑缓期执行有哪些新规定呢? 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实施一个月以来,刑法修正案九对死缓有什么新规定?刑法修正案(九)对于死缓期间故意犯罪的区分了是否情节恶劣,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因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法律依据】 (一)刑法修正案九 将刑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判处死刑缓其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二)修改后的新刑法 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死缓相关知识介绍: 死缓的全称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换句话说,法院的判词包含了两个部分:判处死刑;决定在什么时候执行。并没有一种独立的刑罚叫做“死缓”。 判断被判死缓的罪犯两年后是否执行死刑,从四个要点把握: 1、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4、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限制减刑。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对死刑缓期执行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所以,死缓的罪犯再怎么立功、怎么减刑,考验期2年后都必须再关满12年。 以上便是对问题刑法修正案九死刑缓期执行有哪些新规定的解答,一直以来判处死刑的案件都会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所以在量刑的时候法官也会结合多方因素进行考量。刑法修正案(九)虽然给了很多罪犯生的机会,但是同时也剥夺了他们自由的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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