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军人死亡抚恤金标准是怎么算的 |
释义 | 伤残军人是指我们国家正在服役中的军人,他们是因为执行公务或者因为战争而导致残疾的军人。他们为国家奉献了自己,但是他们退役之后,往往都失去了工作挣钱的能力,也会给其家人带来很大的负担,所以国家会根据相应条例,给他们发放生活抚恤金,让他们的生活得到一定保障,而他们去了之后国家也会给他们的亲属伤残军人死亡抚恤金。 那么伤残军人的认定分为两类,一类是因公致残,一类是因战致残。 因公致残的判定是现役军人在执行公务的时候导致残疾,经医疗终结,符合评残条件的。其包括现役军人在军事训练等的过程中,包括上下班途中遇到了非本人责任或者是不可抗力的意外。 还有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也就是为了保护我们的人民还有国家的财产和安全,在这一过程中受到了犯罪分子的伤害,导致残疾的,也算是因公致残。 在长期的执行公务中,因为某些原因患有职业病的,还有因医疗事故致残的。 那么因战致残就是在和敌人作战时而导致负伤残疾的叫做因战致残,包括在临战前在战区执行任务,或者是在边境线执行平常任务时,被敌人的武器伤到或者被误伤,还有被敌人所俘而不屈受伤致残时经过医疗终结符合评残条件的也是属于伤残军人。 国家对于伤残军人的抚恤标准也有一套体贴精准的政策。 我们的革命伤残军人在死亡之后就会停发伤残抚恤金或者伤残保健金和护理费,同时呢,也会注销他的证件,那么原本领取伤残抚恤金的民政部门会按照当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丧葬补助标准给他的亲属发放丧葬补助费,那么原本领取伤残保健金的会有其所在的单位按规定发给他的亲属伤残补助费。 被评定为因战致残,医疗终结之后评残发证的军人,在一年之内因为伤口复发而死亡的民政部门会按照革命烈士的抚恤标准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其家属可以享受革命烈士家属待遇。 被评定为因战致残,医疗终结之后评残发证伤残军人之后伤口复发而死亡的与因公致残医疗终结评残发证之后的因伤口复发而死亡的,那么原本领取伤残抚恤金的民政部门会按照因工特殊军人的抚恤标准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其家属也可以享受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的待遇,那么原本领取伤残保健金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因公死亡人员的规定予以抚恤。 革命伤残军人因病死亡的,原本领取伤残抚恤金的民政部门会另外增发半年的伤残抚恤金,作为一次性的补助,其中应战或者因公致残的特一等革命伤残军人的家属,享受病故军人家属的待遇。原本领取保健金的,继续按本单位有关病故人员的规定予以处理。 这就是我国关于伤残军人抚恤标准的一系列国家政策,军人保家卫国,保卫人民安全,人民是不会忘记他们的,国家也不会忘记他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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