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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刑法是如何规定的?
释义
    国家机关在出具文书的时候,都要加盖印章才行,这样才能证明其效力。在不少诈骗案件中,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伪造、盗窃国家机关的印章来行骗,导致不明真相群众上当受骗。刑法中对此类犯罪也有明文规定,那么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刑法是如何规定的?下面请看小编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刑法是如何规定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公文、证件、印章数量较多的,多次盗窃、抢夺或者毁灭的;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后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严重影响国家机关声誉的等等。
    二、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盗窃的必须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才能构成本罪。如果所盗窃的不是公文、证件、印章或者虽是公文、证件、印章但不属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亦不能构成本罪。伪造的公文、证件、印章也不能满足本罪的构成要件。构成犯罪的,应当以他罪如盗窃罪、盗窃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等治罪。
    1、所谓抢夺,即公然夺取,是指当着公文、证件、印章所有人、保管者、使用者的面而突然夺取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既可以是乘人不备,又可以是在他人有备的情况下公然夺取,如在保管人患病、中轻度醉酒减弱防护能力但神智清醒的情况下公开夺取等。构成犯罪的,应是构成他罪如抢夺罪、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等。
    2、所谓毁灭,其方式多种多样,如撕、扯、烧、浸、涂、污等等。既可以表现为作为,又可以表现为不作为、如不小心将公文掉入水中、火中而不立即采取措施让其随水漂流、浸湿或烧掉,亦可构成本罪。
    三、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的主观方面是什么?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及印章而仍决意盗窃、抢夺或毁灭。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不知是公文、证件、印章而盗窃、抢夺或毁灭的,不能构成本罪,但可构成他罪如盗窃罪、抢夺罪等。至于其动机可多种多样,或为了招摇撞骗,或为了出卖谋利,或为了自用,等等,不论动机如何,均不影响本罪成立。
    综上所述,按照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刑法方面的规定,构成本罪的,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十分严重的,会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类犯罪破坏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普通的盗窃罪是有所不同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构成刑事年龄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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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