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的步骤有几个 |
释义 | 诉讼离婚的步骤有几个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协议离婚,可以采取诉讼离婚的方法。诉讼离婚,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根据《婚姻法》以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诉讼离婚的步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第二阶段。答辩阶段包括以下二个程序: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3、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修正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自己需要到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的话,那么应当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然后向人民法院提交所收集到的材料证据,如果没有特定的离婚条件基本上在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律师推荐:北京律师 ?浙江律师 ? 深圳律师 ? 江苏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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