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生效文书发现另有侵权人怎么办 |
释义 | 已生效文书发现另有侵权人怎么办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发现经济犯罪嫌疑,与人民法院已受理或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案件系同一法律事实的,应当说明理由并附有关材料复印件,函告受理或作出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同时,通报相关的人民检察院。 第十二条需要立案侦查的案件与人民法院受理或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案件,属于同一法律事实,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一)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撤销该判决、裁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依法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 第十三条需要立案侦查的案件与人民法院受理或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案件,如果不属同一法律事实,公安机关可以直接立案侦查,但不得以刑事立案为由要求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中止审理或撤销判决、裁定。 被侵权人要是发现侵权案件中出现了遗漏了侵权人,也可以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处理,追究遗漏侵权人相应的法律责任。已生效文书发现另有侵权人又不知道该如何继续的处理这个问题时,不知道怎么办的人可以来法律咨询网找个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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