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县政府有权征地50亩吗
释义
    县政府有没有权征地50亩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县政府是有权对土地进行征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县政府有没有权征地50亩”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县政府是有权对土地进行征收的,征收土地50亩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如果您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律咨询网律师,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30 1:2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