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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位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释义
    单位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既可自离。
    2、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3、合同期内,公司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相关知识: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当然解除
    (一)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二)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三)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 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二、用人单位通知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除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解除劳动合同在工作中的是经常出现的,但是有关的环节操作有着不小的难度,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所属的企业都不想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因此自己需要注意有关的规定,这样自己的权益维护才会有着法律上的保障,但是问题的关键还是自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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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0:5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