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赔偿程序该怎么走 |
释义 | 1. 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应当自发生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诊断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送工伤报告。 2. 工伤认定程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查工伤(死亡)事故,确定是否属于工伤的程序。 3.工伤鉴定程序;工伤鉴定是由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员工申请工伤鉴定后认为是工伤(即在完成工伤鉴定过程)在医疗终结或医疗期间的行为评估残疾的水平。 4. 协商补偿程序;用人单位经工伤鉴定后未为劳动者购买劳动保险的,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赔偿数额。 5. 劳动仲裁程序;协商不成的,按照劳动仲裁条例的规定提起仲裁。 6. 庭审程序;对劳动仲裁不满意的,可以向劳动仲裁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程序;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未支付赔偿金的,法院可以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劳动者无营业执照或者未依法登记造册,被依法吊销或者被依法吊销登记、记录的,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残疾职工、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一次性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亡。对家庭的近亲属,应当给予不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的一次性赔偿标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禁用或已故雇员的近亲前款所列与单位有关争端的补偿和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前款所列有关补偿纠纷的数量和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来处理劳动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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