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森林法处罚条例的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近年来,我国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森林资源,我国有专门的森林法做出规定。砍伐树木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取得林业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才行,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森林法处罚条例的内容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小编是怎么说的。 森林法处罚条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违反森林法规定,未构成犯罪的,依照本办法处理。 第三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林区二立方米以下、幼树一百株以下的,非林区一立方米以下、幼树五十株以下的,或者造成相当于二立方米木材、一百株幼树以下损失的;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林区十立方米以下、幼树二百株以下的,非林区五立方米以下、幼树一百株以下的,依照森林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盗伐的林木或者其变卖所得,应予以追缴。属于集体或者个人所有的,返还原主;属于全民所有的,由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收缴作为林业基金。 第四条 在森林防火期,违反规定用火的,处以十元至三十元的罚款;违反规定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烧毁面积五十亩以下,或者造成损失价值一千元以下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并处以三十元至三百元的罚款。 第五条 伪造或者倒卖林木采伐许可证的,依照森林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处以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对已获利的,除应没收其违法所得外,并可处以相当于违法所得二至五倍的罚款。 伪造或者倒卖木材运输证件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六条 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没有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情节严重的,林业主管部门除可组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为其完成更造新林任务,所需费用由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外,并可处以相当于所需造林费用的罚款。 第七条 违反森林法规致使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珍贵树木和自然保护区的森林遭受破坏的,从重处罚。 第八条 被责令补种林木,因故不能补种的,可以交纳所需的费用,由林业主管部门收缴,代为补植。 第九条 违反森林法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执行。 林业部统一制发《林业行政处罚通知书》、《补种林木通知书》和收缴木材、款项《收据》的格式。 第十条 本办法自一九八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我国为了打击乱砍滥伐行为,制订的森林法处罚条例的有关内容。其中对违背森林法的行为,做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通常来说,违法企业和个人,会受到林业部门的行政处罚。如果是破坏防护林、经济林和珍贵树木的,要受到加重处罚。涉嫌犯法的,公安机关会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