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政策 |
释义 |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被征地农民是指湘政办发[2007]35号文件下发(2007年7月24日)后,城市规划区内(含市级以上工业园区)国家依法征收或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导致农民集体失地少地(标准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计算被征地后农民人均耕地少于0.2亩)且在征地时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二、社会养老保障方式 一是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生活保障制度,其待遇标准按当时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0%确定,一次性定额预留缴费; 二是引导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府和集体给予8年12%缴费比例的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上述内容来源于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法律咨询网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