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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欺诈婚姻的效力
释义
    一、欺诈的婚姻是指:在婚姻登记机关需要登记结婚的当事人的一方或者双方明知道自己的条件不满足《婚姻法》中规定结婚所需要的条件,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说谎将不满足的条件掩饰过去,或者直接拿出虚假证据的,让登记结婚的工作人员或办理结婚的另一方相信了这个谎话,使得成功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确定了双方的夫妻关系的。这种行为直接侵犯了《婚姻法》,违反了婚姻行政管理,并且也对结婚的另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一般直接侵犯另一方当事人的权利是属于知情权的。
    二、在我国的《婚姻法》中,对于欺诈婚姻的判断是这样的:除非结婚的当事人能够证明自己结婚登记的时候是被别人强迫的,不属于自己自愿的,只有这种情况才能够取消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其余的欺诈婚姻,在法律上没有能够取消的决定。因为关于婚姻欺诈的行为有很多,
    例如:结婚的当事人之一或者双方都隐瞒了自己身体上的一些毛病,将自己结婚之前所做的事进行了隐瞒等等各种各样的。所以欺诈婚姻其实是十分复杂的,毕竟有很多种情况,对于判断具体哪些欺诈的行为有效或者哪些欺诈的行为没有效都是不好利用法律直接判断的,因此在《婚姻法》中,除了强迫结婚的另一方进行结婚登记的,可以取消,其余的都不能取消。
    其实在法律中对于用别人的身份信息来欺骗别人进行登记结婚,保持婚姻关系的,仍然认为这个婚姻关系是合法的,是有好处的,可以有效预防别人利用假的身份证信息去欺骗别人,如果不承认这个婚姻关系,那么就会让有的人经常利用虚假的身份信息去欺骗他人结婚,然后再继续下一个的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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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0:5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