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大环境事故罪如何认定 |
释义 | 重大环境事故罪如何认定 (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体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体是能够对自己所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人,所以本罪的犯罪主体即是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之规定,单位可构成本罪,因此本罪的犯罪主体亦包括非法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 《刑法》将单位作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对构成犯罪的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单位的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违法行为人论处。 (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观方面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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