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股权转让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释义
    一、股权转让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股权转让阴阳合同在《民法典》中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合同内容是否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1.如果阳合同(即公开合同)与阴合同(即私下合同)均反映了双方的真实意愿,那么这些合同都是有效的。
    2.如果阳合同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那么这份合同就是无效的。阴阳合同通常是为了掩饰某种非法目的而签订的两份内容不同的合同。
    3.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以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不违背公序良俗。
    4.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了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可以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二、股权变更登记与效力
    1.股权变更登记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东应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股权转让协议,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登记才生效,因此协议应自成立时生效。工商过户登记只是所有股权转让的公示方式,并非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要件。
    3.未经工商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协议双方仍应依照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4.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1)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出资额和出资证明书编号等信息。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2)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股权转让中,优先购买权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规定。
    1.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3)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4)当股东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者未向其他股东通报转让价格等主要条件而与非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时,或者与非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的价格或其他主要条件低于向其他股东告知的价格条件时,其他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合同。
    (5)合同被撤销后,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其他股东可以主张以协商确定的价格或评估确定的价格购买股权。
    (6)在公司股权因被强制执行等原因予以拍卖的情况下,公司股东可以主张以拍卖底价行使优先购买权。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未行使优先购买权且非股东竞拍成交后,其不得请求以拍卖成交价行使优先购买权。
    (7)因流拍重新确定底价时,公司股东主张以新确定的底价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公司法》还规定了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时的协商确定购买比例和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规则。同时,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涉及的法律问题远不止这些,你是否还遇到过其他股权相关的法律难题?快来法律网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一对一的专业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6 9: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