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怀孕被辞退能否要求雇主赔偿损失 |
释义 | 一、试用期怀孕被辞退能否要求雇主赔偿损失 试用期怀孕被辞退的补偿是: 1.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补偿;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应当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3.不满六个月的,向女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法律上规定,女职工怀孕,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按劳动者试用期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解除孕妇劳动合同的仲裁时效是多久 解除孕妇劳动合同的仲裁时效是一年,当事人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法律网提醒您,如果劳动合同终止的,劳动者需要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辞退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其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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