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 |
释义 | 一、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有如下区别: 1.两者性质不同: (1)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将自己的行为作为民事行为的资格; (2)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以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民事行为能力是实现民事权利能力的条件; 2.开始时间不同: (1)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以来就享有; (2)民事行为能力需要达到一定的年龄; 3.持续时间不同: (1)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不可分离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一旦出生,即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死亡是自然人丧失民事权利能力的唯一法定事由,并且民事权利能力不、得以任何方式予以转让,也不能抛弃或者继承。 (2)民事行为能力不仅要达到一定的年龄,还要有健全的智力。 二、按照年龄划分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按照年龄划分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8-16岁。 法律网提醒您,我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说在我国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界限是八岁,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三、民事行为能力是什么意思 民事行为能力的意思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独立的行为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独立地实施法律规定自然人有权实施的一切民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完全,在法定范围内,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地实施民事行为;在法定范围之外,其民事行为能力有所欠缺,不能独立地实施民事行为。 3.无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指完全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原则上不能参加任何民事活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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