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拘留人在外地可以由外地公安机关执行吗 |
释义 | 一、行政拘留人在外地可以由外地公安机关执行吗 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都是可以执行的。实践中如果两地相距较远且案情简单的话,一般就委托当地执行了。如果距离近或案件没有结案还要继续审讯的话,是要带回羁押的。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二、行政拘留会留案底吗 行政拘留不会留有案底。法律网提醒您,因为案底针对的是犯罪分子,而不是一般的行政违法人。但是,在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中,对于行为人的一般违法行为,当地治安部门都会有所记录。因此,被处以行政拘留的行为人不会留有案底,但是还会有留有记录。同时,还要注意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不同。 ![]() 三、行政拘留不去会怎么样? 行政拘留不去的,司法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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