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阻拦施工属于什么行为 |
释义 |
一、恶意阻拦施工属于什么行为 阻碍单位正常施工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是: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被恶意阻拦施工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施工单位被阻碍施工,因停工停产造成损失的,施工单位可以要求赔偿,由阻碍施工的责任人承担赔偿的责任。法律网提醒您,一般来说停工造成的损失都会很大,因为机器维护费、租用费都是很大的负担。阻碍施工,施工单位可以报警,情节严重会被拘留,造成损失的还需要进行赔偿。 ![]() 三、恶意阻拦施工索赔的步骤是什么 1.提出索赔要求。当出现索赔事项时,索赔方应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内以书面信件正式发出索赔通知书,声明索赔权利。如果逾期再报,其索赔要求可能遭到拒绝; 2.报送索赔资料和索赔报告。在正式提出索赔要求以后,索赔方应抓紧时间准备索赔资料,编写索赔报告,并在下一个28天以内正式提交索赔报告; 3.协商解决索赔问题。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在自愿、互让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通过友好谈判解决工程中产生的索赔问题,因此也被称为协商谈判; 4.调解。当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索赔问题时,可以按照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5.诉讼。在双方和解不成,又没有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一方的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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