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公司发行债券的法定要求是什么 |
释义 | 一、有限公司发行债券的法定要求是什么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二、有限公司发行债券的风险 法律网提醒您,有限公司发行债券的风险有: 1.利率风险。利率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降低,此时便存在风险。债券剩余期限越长,利率风险越大。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差的债券使得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卖掉债券,从而遭受降低损失或丧失新的投资机会。 3.信用风险,是指发行债券的公司不能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或偿还本金,而给债券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4.再投资风险。购买短期债券,而没有购买长期债券,会有再投资风险。例如,长期债券利率为14%,短期债券利率13%,为减少利率风险而购买短期债券。但在短期债券到期收回现金时,如果利率降低到10%,就不容易找到高于10%的投资机会,还不如当期投资于长期债券,仍可以获得14%的收益,归根到底,再投资风险还是一个利率风险问题。 ![]() 三、有限公司发行债券的程序 1.由债券发行人选订主要委托人商定发行计划,签订协议。 2.由主要委托人代发行人申请资信评级,申请主管部门批准上市发行债券。 3.主要受托人安排登记代理、支付代理、认购代理。 4.发行人与登记代理、支付代理、认购代理签订协议。 5.认购代理负责向投资者介绍情况,作好宣传。 6.认购代理收缴代理已经收集的款项,或者由登记代理登记债券,并凭登记债券收据、息票换回收款收据,认购人可凭债券收据与息票到期领取本金。 7.债券还本付息前,发行人应将款项拨付给代理人,以便还本付息赎回债券。 8.还本付息结束,由支付代理通知登记代理,凭此取消登记。然后由主要委托人将已注销的债券归还发行人,这样就全部结束了债权债务和委托代理关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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