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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肢体残疾犯罪如何处理
释义
    一、肢体残疾犯罪如何处理
    肢体残疾人犯罪了的判刑跟正常人的判刑一样,不会减轻或从轻处罚。残疾人只有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残疾人犯罪需要赔偿吗
    法律网提醒您,残疾人故意伤害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除此之外,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三、残疾人犯罪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吗
    判刑后的残疾人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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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3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