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口报关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准备好报关用的单证是保证出口货物顺利通关的基础。那么出口报关方式有哪些呢?下面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出口报关方式有哪些 1、自理报关: 进出口货物收发人自行办理报关业务称为自理报关。 2、直接代理报关: 是指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报关业务的行为。 3、间接代理报关: 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运输工具代理等业务时采用间接代理报关。 一般贸易是贸易方式的一种,还有其他贸易方式,例如来料加工,暂时进出境货物,保税物流货物等。 二、报关所需的资料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2、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单,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 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5、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 6、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7、其它有关单证。包括: 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 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出口报关方式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出口货物应在货物装入运输工具的24小时之前,向海关报关。出口货物规定报关期限,是为了保证海关对出口货物的查验监管,保证货物及时运输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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