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最低工资保障 |
释义 | 一、最低工资保障简介 我国《劳动法》第五章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的确定实行政府、工会、企业三方代表民主协商的原则,主要根据本地区低收入职工收支状况、物价水平、职工赡养系数、平均工资、劳动力供求状况、劳动生产率、地区综合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另外,还要考虑对外开放的国际竞争需要及企业的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等。当上述因素发生变化时,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年最多调整一次。我国《劳动法》第五章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的确定实行政府、工会、企业三方代表民主协商的原则,主要根据本地区低收入职工收支状况、物价水平、职工赡养系数、平均工资、劳动力供求状况、劳动生产率、地区综合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另外,还要考虑对外开放的国际竞争需要及企业的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等。当上述因素发生变化时,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年最多调整一次。 二、2008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 2008年1月01日:成都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50元/月左右 2008年1月01日:哈尔滨最低工资标准590元上调到650元 2008年1月01日:长春2008年最低工资650元 2008年1月01日:沈阳规定最低工资600元 2008年1月01日:济南2008年最低工资760元 2008年2月01日:河北2008-2-1年最低工资680元 2008年1月01日:内蒙古最低工资标准680元 2008年1月01日:西藏分别调整为630元、680元、730元 2008年1月01日:新疆800元/月、670元/月、610元/月 2008年1月01日:西宁最低工资标准由460元调整为600元 2008年1月01日:银川市、石嘴山市每人每月由300元调整为350元; 2008年1月01日:兰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620元/月 从430元到620元 2008年1月01日:西安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00元/月左右 2008年1月01日:郑州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00元/月左右 2008年1月01日:安徽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00元/月左右 2008年1月01日:福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750元/月左右 2008年1月01日:南昌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580元/月左右 2008年1月01日:贵州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50元/月左右 2008年1月01日:云南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80元/月左右 2008年1月01日:青海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580元/月左右 2008年1月01日:重庆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80元/月左右 2008年1月01日:海南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30元/月左右 2008年1月01日:广西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580元/月左右 2008年1月01日:湖南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665元/月左右 2008年1月01日:武汉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580元/月左右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我国已有除西藏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并实施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正式公布了最低工资标准。以上就是有关最低工作保障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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