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四级二次赔偿多少 |
释义 | 一、工伤四级二次赔偿多少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 1、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2、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4、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 5、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6、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员工工伤再次复发,依旧享有申请工伤赔偿的权利,需要再次进行工伤鉴定,补足相应的赔偿。 二、工伤复发享受的项目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5、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如何认定工伤复发 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需要说明的是,复发疾患需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如因工负伤致股骨头、颈骨骨折,经治疗后骨折愈合,但若干月后原工伤部位出现缺血、坏死等。 为尽量简化程序,方便工伤职工医疗救治,对于通过一般的医疗诊断,能够明确认定系工伤复发或能够明确排除工伤复发情形的,不再需要进行工伤的工伤复发确认。只有在争议较大时,可提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予以确认。在具体问题处理上,可通过向有关医疗机构的医疗专家进行咨询方式解决这一问题。另外,通常所称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是指伤残等级鉴定,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挂钩,与工伤医疗费并不挂钩,伤残等级鉴定和工伤复发确认两者是不同的鉴定项目。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工伤四级二次赔偿多少等相关法律知识员工被鉴定为四级工伤已经获得工伤赔偿,伤情二次复发的,经过工伤鉴定,仍可以享有停工留薪等待遇,具体赔偿多少需要结合员工的情况计算。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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