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司自愿解散事由包括哪些
释义
    一、公司自愿解散事由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愿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由出现时;
    2、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须股东会特别决议,即由2/3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的。
    有其特殊性,表现为:解散只是合并或分立的附属后果,公司的组织机构和营业在一定情况下会继续保留;不需要经过清算程序;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公司或分立公司继受,而不是消灭。合并、分立解散不实行清算的原因,主要在于合并、分立实行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制度。
    
       二、强制解散有哪些程序
    1、董事会通知股东。公司解散开始后,除因破产事由者外,董事会应立即公告通知股东并专函通知记名股股东。因破产事由而解散者,由法院公告破产事项。
    2、董事、监事申请解散登记。除因破产事由者外,与自愿解散相同。因破产事由而解散者,由法院依职权进行破产登记。
    三、公司清算与破产有什么区别
    1、清算的性质不同。
    公司清算中的解散清算,属于自愿清算或行政清算,而破产清算属于司法清算;
    2、被清算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
    解散清算的企业宣告终止后,法人资格并没有完全丧失,在清算期内仍享有限制性的权利和经济行为。被宣告破产清算的企业,其法人权利和行为完全丧失,清算机构依法取得破产企业财产的管理权、处分权。
    3、处理利益关系的侧重点不同。
    解散清算一般不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清算时除了结束企业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以外,重点是分配企业剩余财产,调整企业内部各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而破产清算的原因是资不抵债,因此,清算时主要是调整企业外部各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即将企业有限的财产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公司自愿解散事由包括哪些的相关知识,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出现其他事由、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的时候,公司可以自愿解散。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6 10:2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