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责任归属方式 |
释义 | 一、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责任归属方式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责任归属方式是由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我国法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建设工程发包应当具备的条件 建设工程发包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1.必须具有筹建许可证; 2.必须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必须已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必须具有建设工程所在地块的立项批文。 三、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1.合同主体一般为法人。但是,由于工程建设的特殊性,再加上我国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的要求,发包人一般只能是经过批准建设工程的法人,承包人一般也只能是具有勘察、设计、施工资格的法人。 2.合同标的仅限于工程的建设。 3.国家管理的特殊性。法律网提醒您,建设工程合同因为涉及城市建设规划,标的物为工程项目,完成的建设具有不能移动的性质。因此,国家对合同的签订到合同的履行,从资金的投放到最终的成果验收,国家都实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4.具有计划性和程序性。虽然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建设工程项目不像以前严格按计划订立,但是由于工程建设涉及到国计民生,建设工程合同仍然具有一定的计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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