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的产假期限 |
释义 | 一、四川省规定的产假多少天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二、产假期间是否享有劳动报酬 产假期间有工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期间福利待遇是享受的。 三、休产假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职工休产假需要提供下列资料: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职工的体检证明;职工的请假条等。职工生育时一般可以休九十八天的产假。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引用法条: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3]《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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