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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居住权
释义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居住权
    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居住权:
    1.依照合同约定取得享有居住权;
    2.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享有居住权;
    3.依照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享有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享有居住权。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设立居住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设立居住权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1.设立居住权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2.设立居住权应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3.设立居住权应以无偿设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居住权和出租权谁优先
    居住权和所有权并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 我国民事主体享有物权的,物权是指对物享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种。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而居住权和所有权是不同的物权类型,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两者并不冲突,居住权人行使居住权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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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3: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