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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人员需要在交通事故调解中发挥作用
释义
    一、哪些人员需要在交通事故调解中发挥作用
    交通事故中可以参加调解的人是:
    1.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2.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二、交通事故如何调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
    1.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
    2.通知有关人员进行调解。通知一般采用书面形式,调解参加人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之后才能参加调解,且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
    3.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三、交通事故调解后能再起诉吗
    交通事故达成调解书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网提醒您,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靠双方自觉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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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3:3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