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员需要在交通事故调解中发挥作用 |
释义 | 一、哪些人员需要在交通事故调解中发挥作用 交通事故中可以参加调解的人是: 1.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2.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二、交通事故如何调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 1.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 2.通知有关人员进行调解。通知一般采用书面形式,调解参加人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之后才能参加调解,且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 3.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 三、交通事故调解后能再起诉吗 交通事故达成调解书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网提醒您,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靠双方自觉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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